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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与裁定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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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判决和裁定之间的区别有:1、判决是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案件结论和决定,而裁定主要是解决程序问题:如人民作出驳回自诉,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等裁定,是适用裁定解决程序问题;2、在一个案件中,发生法律效力并被执行的判决只有一个,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若干个;3、判决必须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而裁定既可用书面形式,又可用口头形式。口头裁定作出后,记入笔录即可;4、上诉、抗诉期限不同。不服第一审民事、行政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5日,而不服第一审民事、行政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不服第一审刑事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而不服第一审刑事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5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裁定企业破产清算组成立后是否需要向当地登记机关备案,是否需要将裁定送达登记机关?依据是什么?1、破产申请与受理;2、破产宣告。作出破产宣告的裁定、处理破产宣告后相关事项、设立清算组;按照最高人民的现行规定,破产企业清算组的设立是由人民商同级从企业主管部门、中的财政、工商、审计、税务、劳动、人事等部门和专业人员中,用公函指定清算组成员。3、破产清算。破产企业的接收和管理、破产财产清理、破产债权审核;4、破产程序的终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法庭裁定之后,两年,还没有执行怎么办?法律分析: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判决,可以申请强制执行。1、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2、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3、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裁定两年后,还没有执行怎么办?一、两年没执行怎么办1、两年没执行可与对方协商约定履行判决的方式或对方清偿债务的时间。超过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申请期限是无法再通过执行对方,但判决书仍然具有法律效力。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人民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第二百四十五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二、强制执行的方法有哪些强制执行的方法如下: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4、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裁定不执行的案件是否有补救办法判决不履行的后果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由第一审人民采取相关措施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至第四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至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至第四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第九十六条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二)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三)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四)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二审管辖权异议能否裁定驳回诉讼?对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10日内提起上诉,上诉后属于二审人民审理,如果仍旧被驳回,则两审终审。受诉收到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后,应当认真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需召集双方当事人听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对同一案件出现的多个同类裁判文书,首份裁判文书直接使用案号,第二份开始可在案号后缀“之一”“之二”……,以示区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 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二)终审的判决和裁定;(三)最高人民核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第二百六十条 第一审人民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第二百六十一条 最高人民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的,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请最高人民核准;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备案。第二百七十五条 监狱和其他执行机关在刑罚执行中,如果认为判决有错误或者罪犯提出申诉,应当转请人民或者原判人民处理。第二百七十六条 人民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如果发现有违法的情况,应当通知执行机关纠正。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驳回分为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后果。驳回起诉是指人民认为原告不是合格的诉讼主体或者所提出的诉讼请求不属于人民受理审判的范围而作出的不予审判裁定,其处理的是案件的程序性问题,案件不受理,不代表原告的请求不会得到支持。驳回诉讼请求是人民认为原告请求的内容没有事实依据或者没有法律依据而作出的对其请求不予支持的判决,其处理的是案件的实体性问题,判决一旦做出,一般情况下,原告的请求不会再得到法律的支持。原告被人民驳回起诉后可以寻求其他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被人民驳回诉讼请求后,由于人民的判决具有既判力,除非其搜集到了新的证据,他所争议的问题就不能再被审理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四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员署名,加盖人民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判决和裁定之间的区别有:1、判决是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案件结论和决定,而裁定主要是解决程序问题:如人民作出驳回自诉,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等裁定,是适用裁定解决程序问题;2、在一个案件中,发生法律效力并被执行的判决只有一个,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若干个;3、判决必须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而裁定既可用书面形式,又可用口头形式。口头裁定作出后,记入笔录即可;4、上诉、抗诉期限不同。不服第一审民事、行政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5日,而不服第一审民事、行政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不服第一审刑事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而不服第一审刑事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5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裁定企业破产清算组成立后是否需要向当地登记机关备案,是否需要将裁定送达登记机关?依据是什么?1、破产申请与受理;2、破产宣告。作出破产宣告的裁定、处理破产宣告后相关事项、设立清算组;按照最高人民的现行规定,破产企业清算组的设立是由人民商同级从企业主管部门、中的财政、工商、审计、税务、劳动、人事等部门和专业人员中,用公函指定清算组成员。3、破产清算。破产企业的接收和管理、破产财产清理、破产债权审核;4、破产程序的终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法庭裁定之后,两年,还没有执行怎么办?法律分析: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判决,可以申请强制执行。1、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2、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3、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裁定两年后,还没有执行怎么办?一、两年没执行怎么办1、两年没执行可与对方协商约定履行判决的方式或对方清偿债务的时间。超过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申请期限是无法再通过执行对方,但判决书仍然具有法律效力。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人民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第二百四十五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二、强制执行的方法有哪些强制执行的方法如下: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4、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裁定不执行的案件是否有补救办法判决不履行的后果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由第一审人民采取相关措施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至第四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至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至第四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第九十六条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二)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三)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四)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二审管辖权异议能否裁定驳回诉讼?对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10日内提起上诉,上诉后属于二审人民审理,如果仍旧被驳回,则两审终审。受诉收到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后,应当认真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需召集双方当事人听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对同一案件出现的多个同类裁判文书,首份裁判文书直接使用案号,第二份开始可在案号后缀“之一”“之二”……,以示区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 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二)终审的判决和裁定;(三)最高人民核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第二百六十条 第一审人民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第二百六十一条 最高人民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的,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请最高人民核准;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备案。第二百七十五条 监狱和其他执行机关在刑罚执行中,如果认为判决有错误或者罪犯提出申诉,应当转请人民或者原判人民处理。第二百七十六条 人民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如果发现有违法的情况,应当通知执行机关纠正。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驳回分为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后果。驳回起诉是指人民认为原告不是合格的诉讼主体或者所提出的诉讼请求不属于人民受理审判的范围而作出的不予审判裁定,其处理的是案件的程序性问题,案件不受理,不代表原告的请求不会得到支持。驳回诉讼请求是人民认为原告请求的内容没有事实依据或者没有法律依据而作出的对其请求不予支持的判决,其处理的是案件的实体性问题,判决一旦做出,一般情况下,原告的请求不会再得到法律的支持。原告被人民驳回起诉后可以寻求其他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被人民驳回诉讼请求后,由于人民的判决具有既判力,除非其搜集到了新的证据,他所争议的问题就不能再被审理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四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员署名,加盖人民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民事裁定和民事判决,虽然都是人民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作出的决定,都具有法律上的效力,但是,二者又不相同:1、适用的事项不同;2、作出的依据不同;3、形式、上诉范围、上诉期限和法律效力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本条规定的就是公诉机关应当向提起诉讼的情形。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民事裁定和民事判决,虽然都是人民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作出的决定,都具有法律上的效力,但是,二者又不相同:1、适用的事项不同。裁定解决的是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目的是使人民有效地指挥诉讼,清除诉讼中的障碍,推进诉讼进程。判决解决的是当事人双方争执的权利义务问题,即实体法律关系,目的是解决民事权益纠纷,使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得以解决。2、作出的依据不同。裁定根据的事实是程序性事实、依据的法律是民事诉讼法,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的任何阶段作出。判决根据的事实是人民认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依据的法律是民法、婚姻法、继承法、经济法等实体法,判决只能在案件审理的最后阶段作出。3、形式、上诉范围、上诉期限和法律效力不同。裁定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而判决必须采取书面形式。裁定只有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和驳回起诉的裁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准许当事人在裁定后10日内上诉,其他裁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而判决允许上诉的范围比较广泛,地方各级人民作出的第一审判决,在判决作出后15日内准许上诉。裁定的效力可以相应改变,如对中止诉讼的裁定,在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应作出恢复诉讼程序的新裁定;而判决的效力及于实体,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应当解除保全。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主体不同。2、适用性不同。3、特点不同。裁定部分用于解决程序问题,部分用于解决实体问题;而决定只用于解决程序问题,只有人民有权作出裁定;而决定可以由人民、人民、机关分别作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 人民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第1种观点: 判决和裁定的区别如下:1、两者的适用事项不相同:裁定一般要解决的是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的问题,目的旨在是使人民有效地指挥诉讼,清除诉讼中的障碍,推进诉讼进程,判决则是为了解决当事人双方争执的权利义务问题,目的是为了解决民事权益纠纷,使当事人之间的争议问题得到解决;2、两者作出的依据不同:裁定依据的事实是程序性事实、依据的主要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而判决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实体法;3、形式、上诉范围,上诉期限和法律效力不同:裁定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而判决必须采取书面形式。裁定是有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导议的和驳回起诉的裁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准许当事人在裁定后10日内上诉,其他裁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而判决允许上诉的范围比较广泛,地方各级人民作出的第一审判决,在判决作出后15日内准许上诉。裁定的效力可以相应改变,如对中止诉讼的裁定,在中上诉讼的原因消除后,应作出恢复诉讼程序的新裁定;而判决的效力及于实体,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员署名,加盖人民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第2种观点: 判决和裁定之间的区别有:1、判决是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案件结论和决定,而裁定主要是解决程序问题:如人民作出驳回自诉,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等裁定,是适用裁定解决程序问题;2、在一个案件中,发生法律效力并被执行的判决只有一个,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若干个;3、判决必须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而裁定既可用书面形式,又可用口头形式。口头裁定作出后,记入笔录即可;4、上诉、抗诉期限不同。不服第一审民事、行政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5日,而不服第一审民事、行政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不服第一审刑事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而不服第一审刑事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5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判决和裁定之间的区别有:1、判决是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案件结论和决定,而裁定主要是解决程序问题如人民作出驳回自诉,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等裁定,是适用裁定解决程序问题。2、在一个案件中,发生法律效力并被执行的判决只有一个,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若干个。3、判决必须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而裁定既可用书面形式,又可用口头形式。口头裁定作出后,记入笔录即可。4、上诉、抗诉期限不同。不服第一审民事、行政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5日,而不服第一审民事、行政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不服第一审刑事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而不服第一审刑事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5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二)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三)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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