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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审理第一审案件应当在多长期限内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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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 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人民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第2种观点: 刑事诉讼案件一审审理期限一般是受理后的2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通过批准的话,可以延长三个月。公诉案件起诉至人民后,分为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中,人民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普通程序案件应当自受理之日2个月内进行宣判,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如果属于4类案件(交通十分不便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而上诉或抗诉案件应当在2个月内审结;对可能判处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属于4类案件(交通十分不便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的,经省一级人民决定或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但人民改变管辖的、人民补充侦查的案件,审理期限重新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 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人民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人民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应当在受理案件后的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 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人民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写最高人民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 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研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人民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第2种观点: 一、一审判决生效时间是什么1、一审判决生效时间为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只要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未上诉的,该判决就生效。一审的判决书是在上诉期期满之后发生法律效力,根据诉讼的不同,分为三种情况:(1)民事判决书的上诉期为15日,其判决书送达之后的15日后生效的;(2)刑事判决书的上诉期为10日,其判决书在送达后的10日后生效;(3)行政诉讼判决书的上诉期为15日,其判决书在送达到当事人后,经过15日发生法律效力。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当事人收到的是判决书,不服一审判决书内容的话,应在收到一审判决书之日起,从第二天开始起算十五天之内提起上诉;如果当事人收到的是一审裁定书,不服裁定书内容的话,应在收到一审裁定书之日起,从第二天开始起算十天之内提起上诉。二、二审判决书的生效时间如何计算二审判决书的生效时间计算具体如下:1、留置送达的,以裁判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日为结案时间;2、公告送达的,以公告刊登之日为结案时间;3、邮寄送达的,以交邮日期为结案时间;注意:非签收之日;4、通过有关单位转交送达的,以送达回证上当事人签收的日期为结案时间。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一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 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人民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诉到判决一般要四个月左右,前提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犯罪事实是对犯罪嫌疑人正确定罪和处刑的基础,只有查清犯罪事实,才能正确定罪量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 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人民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接到起诉七天之内开庭。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开庭时间,从开庭到判决的时间,是由主审法官决定的。起诉书上交到之后,符合起诉的条件的,人民将会在七天之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如果是不符合起诉的条件的,应该在七天之内做出裁定书,不进行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等,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 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人民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写最高人民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 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研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人民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第2种观点: 一、一审判决生效时间是什么1、一审判决生效时间为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只要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未上诉的,该判决就生效。一审的判决书是在上诉期期满之后发生法律效力,根据诉讼的不同,分为三种情况:(1)民事判决书的上诉期为15日,其判决书送达之后的15日后生效的;(2)刑事判决书的上诉期为10日,其判决书在送达后的10日后生效;(3)行政诉讼判决书的上诉期为15日,其判决书在送达到当事人后,经过15日发生法律效力。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当事人收到的是判决书,不服一审判决书内容的话,应在收到一审判决书之日起,从第二天开始起算十五天之内提起上诉;如果当事人收到的是一审裁定书,不服裁定书内容的话,应在收到一审裁定书之日起,从第二天开始起算十天之内提起上诉。二、二审判决书的生效时间如何计算二审判决书的生效时间计算具体如下:1、留置送达的,以裁判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日为结案时间;2、公告送达的,以公告刊登之日为结案时间;3、邮寄送达的,以交邮日期为结案时间;注意:非签收之日;4、通过有关单位转交送达的,以送达回证上当事人签收的日期为结案时间。

第3种观点: 一般情况下本案的一审由基层人民管辖。但是除了比较特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由中级人民受理管辖以外,其他民事案件的一审由基层人民负责管辖。第一,一般的民事案件的一审都是由基层人民管辖,但是也存在特殊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凡是重大涉外案件;在当地管辖区域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确定的,由中级人民管辖的案件等情况,是由中级人民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民事诉讼案件实行地域管辖,民事诉讼地域管辖以原告就被告为基本原则,一般是指由被告常住地的管辖。但是特殊情况或者指定的民事案件不能由基层人民管辖。第二,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首先要符合起诉的条件,即原告必须是与该案件有直接关系的行为人;必须要有明确的被告;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该民事案件必须是属于人民受理的诉讼和管辖范围。当事人在起诉时要向人民提交起诉状,起诉状中必须包含原告及被告的基本信息及情况。人民在受理民事诉讼案件时,如果案件适合调解的,理应先进行调解,但是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接受调解的除外。对于当事人起诉的民事案件,不超出管辖范围的,必须要进行受理,同时需要及时通知当事人案件的受理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条 人民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第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第九条 人民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第十条 人民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写最高人民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 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研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人民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第2种观点: 刑事诉讼案件一审审理期限一般是受理后的2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通过批准的话,可以延长三个月。公诉案件起诉至人民后,分为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中,人民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普通程序案件应当自受理之日2个月内进行宣判,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如果属于4类案件(交通十分不便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而上诉或抗诉案件应当在2个月内审结;对可能判处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属于4类案件(交通十分不便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的,经省一级人民决定或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但人民改变管辖的、人民补充侦查的案件,审理期限重新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 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人民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 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 人民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一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 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人民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第2种观点: 刑事诉讼案件一审审理期限一般是受理后的2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通过批准的话,可以延长三个月。公诉案件起诉至人民后,分为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中,人民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普通程序案件应当自受理之日2个月内进行宣判,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如果属于4类案件(交通十分不便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而上诉或抗诉案件应当在2个月内审结;对可能判处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属于4类案件(交通十分不便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的,经省一级人民决定或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但人民改变管辖的、人民补充侦查的案件,审理期限重新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 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人民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第3种观点: 公诉案件,亦即刑事公诉案件,是指由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提起诉讼的案件。法庭审理第一审公诉案件,不能没有一个时间。刑事诉讼法对人民审理第一审公诉案件的期限作出了以下明确规定:1.对于一般公诉案件,人民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2.对于下列公诉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冉延长一个月,即至迟在两个半月内宣判:(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法律规定对这四类案件可以延长一个月审理期限,是考虑到这些案件比一般的公诉案件更复杂,其调查取证工作量大、难度大、花费时间较长,为切实查明案件事实,保证正确适用法律,应有一个较长的审理期限。3.人民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最初受理案件的人民经审查后,如果认为案件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审判;如果认为本没有管辖权,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上级人民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指定下级人民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审判。对于改变管辖以后的审理期限如何计算呢?法律规定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这是为了保证新管辖的人民有足够的时间审理案件。如果改变管辖的案件是属于第一种情况的一般公诉案件,应当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一个半月内宣判;如果改变管辖的案件是属于第二种情况的特殊案件,应当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两个半月内宣判。4.人民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理期限。在人民受理公诉案件后,人民可以要求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审理期限从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如果是属于第一种情况的一般公诉案件,应当在一个半月内宣判;如果是属于第二种情况的特殊案件,应当在两个半月内宣判。以上四种情况是法律规定的人民审理第一审公诉案件的最长期限,人民在办案工作中应当提高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尽量缩短办案期限。【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度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一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第1种观点: 1.对于一般公诉案件,人民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2.对于下列公诉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即至迟在两个半月内宣判:(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法律规定对这四类案件可以延长一个月审理期限,是考虑到这些案件比一般的公诉案件更复杂,其调查取证工作量大、难度大、花费时间较长,为切实查明案件事实,保证正确适用法律,应有一个较长的审理期限。3.人民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最初受理案件的人民经审查后,如果认为案件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审判;如果认为本没有管辖权,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上级人民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指定下级人民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审判。对于改变管辖以后的审理期限如何计算呢?法律规定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这是为了保证新管辖的人民有足够的时间审理案件。如果改变管辖的案件是属于第一种情况的一般公诉案件,应当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一个半月内宣判;如果改变管辖的案件是属于第二种情况的特殊案件,应当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两个半月内宣判。4.人民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理期限。在人民受理公诉案件后,人民可以要求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审理期限从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如果是属于第一种情况的一般公诉案件,应当在一个半月内宣判;如果是属于第二种情况的特殊案件,应当在两个半月内宣判。以上四种情况是法律规定的人民审理第一审公诉案件的最长期限,人民在办案工作中应当提高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尽量缩短办案期限。一、刑事诉讼案件一审审理期限是多久《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人民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第2种观点: 一、一审判决生效时间是什么1、一审判决生效时间为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只要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未上诉的,该判决就生效。一审的判决书是在上诉期期满之后发生法律效力,根据诉讼的不同,分为三种情况:(1)民事判决书的上诉期为15日,其判决书送达之后的15日后生效的;(2)刑事判决书的上诉期为10日,其判决书在送达后的10日后生效;(3)行政诉讼判决书的上诉期为15日,其判决书在送达到当事人后,经过15日发生法律效力。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当事人收到的是判决书,不服一审判决书内容的话,应在收到一审判决书之日起,从第二天开始起算十五天之内提起上诉;如果当事人收到的是一审裁定书,不服裁定书内容的话,应在收到一审裁定书之日起,从第二天开始起算十天之内提起上诉。二、二审判决书的生效时间如何计算二审判决书的生效时间计算具体如下:1、留置送达的,以裁判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日为结案时间;2、公告送达的,以公告刊登之日为结案时间;3、邮寄送达的,以交邮日期为结案时间;注意:非签收之日;4、通过有关单位转交送达的,以送达回证上当事人签收的日期为结案时间。

第3种观点: 法庭审理第一审公诉案件,不能没有一个时间。刑事诉讼法对人民审理第一审公诉案件的期限作出了以下明确规定: 1.对于一般公诉案件,人民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2.对于下列公诉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冉延长一个月,即至迟在两个半月内宣判:(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法律规定对这四类案件可以延长一个月审理期限,是考虑到这些案件比一般的公诉案件更复杂,其调查取证工作量大、难度大、花费时间较长,为切实查明案件事实,保证正确适用法律,应有一个较长的审理期限。 3.人民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最初受理案件的人民经审查后,如果认为案件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审判;如果认为本没有管辖权,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上级人民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指定下级人民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审判。对于改变管辖以后的审理期限如何计算呢?法律规定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这是为了保证新管辖的人民有足够的时间审理案件。如果改变管辖的案件是属于第一种情况的一般公诉案件,应当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一个半月内宣判;如果改变管辖的案件是属于第二种情况的特殊案件,应当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两个半月内宣判。 4.人民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理期限。在人民受理公诉案件后,人民可以要求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审理期限从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如果是属于第一种情况的一般公诉案件,应当在一个半月内宣判;如果是属于第二种情况的特殊案件,应当在两个半月内宣判。 以上四种情况是法律规定的人民审理第一审公诉案件的最长期限,人民在办案工作中应当提高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尽量缩短办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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